八張犁之北--岸裡社
岸裡社屬於中部平埔族群巴宰族(Pazeh)的一支,下有九社,包括岸東、岸西、岸南、葫蘆墩、西勢尾、麻里蘭、翁仔、岐仔、及麻薯舊社等,分佈於今台中縣神岡鄉、豐原市及后里鄉等地。
他們原居於大甲溪北岸的麻薯舊社(今后里舊社),到了清初的時候,岸裡社領域擴至大甲溪南岸,並大舉南遷,發展為新而且是最重要的聚居區。此外,其支系崎仔社沿大安溪北上,移居鯉魚潭,形成頂社、中社、下社之部落;另有一部分則移居埔里。因此,岸裡社族人的散佈區相當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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岸裡社之崛起與其效忠清朝並漢化有關。在清代,岸裡社長期扮演義番角色,立下不少戰功。
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協助平定吞宵社(今苗栗縣通宵)之反叛。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,阿莫率岸裡、烏牛欄等五社歸化清朝,同時被命令為五社土官,開啟岸裡社史的新紀元。
岸裡社長期效命清廷,參加之重要戰役有:康熙六十年(1721年)朱一貴事件、雍正九至十年(1731~32年)大甲社等西部平埔番反抗事件、乾隆五十一年(1786年)林爽文事件等。
清廷為酬答岸裡社,賜以大甲溪南之地。此外,岸裡社在土官潘敦的領導下,與漢人(如張達京)合作開發台中盆地,甚至於招佃開發屯墾地,對中部的開發貢獻甚大,而岸裡社的經濟力量也迅速提高。
阿
莫-----第一代總土官。獲賜耕墾「東至大山、西至沙轆地界大山南至大姑婆、北至大溪,東南至阿里史、西南至拺加頭」之地,位置約為台中平原全部。
阿
藍-----阿莫之子,第二代土官。協助清廷平定朱一貴之亂,獲得六品功職。
潘
敦---阿莫之孫,第三代土官。敘封正七品官銜略騎尉。繼張達京任岸裡九社總通事一職。
張達京---第一任漢人總通事。與潘敦合作引進大甲溪水灌溉為條件,而換取台中平原之大片土地,謂「割地換水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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